在叉車租賃作業中,貨物超高是引發車輛側翻、碰撞事故的重要風險因素,需嚴格遵循安全操作規范,杜絕以下禁忌行為,以保障人員、設備及貨物安全:
一、禁止超過叉車額定提升高度與載荷限制
禁忌行為:裝載貨物時,貨物頂部超過叉車設計的最大提升高度(通常標注于叉車銘牌或操作手冊中),或貨物堆疊高度導致總載荷超過叉車額定起重量。
風險后果:超高貨物會使叉車重心大幅上移,穩定性急劇下降,在起步、剎車、轉彎時極易發生側翻;同時,超載超高可能導致液壓系統過載,引發油管爆裂、貨叉架變形等機械故障。
規范要求:作業前必須核對叉車銘牌(如額定起重量、載荷中心距、最大提升高度),貨物堆疊高度不得超過貨叉架頂端,且總重量需≤額定載荷,嚴禁憑經驗估算或擅自超載。
二、禁止裝載時貨物重心偏移或固定不當
禁忌行為:超高貨物未均勻分布在貨叉上,或重心偏向一側、前方超出貨叉長度 2/3 以上,且未使用綁帶、護角等固定裝置。
風險后果:重心偏移會加劇叉車行駛中的晃動,貨物可能因慣性滑落,砸傷人員或損壞設備;固定不牢時,提升過程中貨物傾倒可能撞擊操作人員或周邊設施。
規范要求:貨物需平穩放置于貨叉中央,前后對稱,超出貨叉部分不得超過貨物長度的 1/3;超高貨物必須用高強度綁帶(斷裂強度≥貨物重量 2 倍)固定至少 2 處,必要時加裝防倒支架。
三、禁止超高貨物遮擋駕駛員視線
禁忌行為:貨物堆疊高度超過駕駛員坐姿視線(通常以駕駛員眼睛高度為基準,貨物頂部不得高于該高度),導致行駛中無法觀察前方路況、行人及障礙物。
風險后果:視線被遮擋時,無法及時發現前方人員、其他車輛或障礙物,易引發碰撞事故;在轉彎、通過路口時,無法預判盲區風險,增加事故概率。
規范要求:裝載后,駕駛員需確保貨物頂部低于自身視線至少 30 厘米,或通過后視鏡、倒車影像等輔助設備觀察路況;若視線完全被遮擋,必須停止作業,重新調整貨物堆疊高度或采用分批次運輸。
四、禁止在超高狀態下進行轉彎、爬坡或高速行駛
禁忌行為:裝載超高貨物時,以超過 5km/h 的速度行駛、急轉彎(轉彎角度<90°),或在坡度>5% 的路面上行駛。
風險后果:高速行駛或急轉彎會產生離心力,超高貨物導致重心偏移加劇,側翻風險顯著增加;爬坡時重心后移,下坡時重心前移,均可能突破叉車穩定極限,引發傾翻。
規范要求:超高貨物運輸時,行駛速度≤3km/h,轉彎前必須提前減速并鳴笛,轉彎角度≥120°,避免急剎;嚴禁在斜坡上停留或行駛,如需爬坡,需確保坡度≤3% 且有人引導。
五、禁止在非指定區域或不合格場地裝載超高貨物
禁忌行為:在地面不平整、有積水 / 油污的區域,或在貨架通道狹窄(寬度<貨物寬度 + 1.5 米)、頂部有管線 / 橫梁等障礙物的場地進行超高貨物作業。
風險后果:不平整地面會導致叉車顛簸,超高貨物易晃動滑落;狹窄通道或頂部障礙物可能剮蹭貨物或叉車,引發貨物損壞或設備故障。
規范要求:作業場地需平整硬化,地面坡度≤2%,無油污、積水;貨架通道寬度需≥貨物寬度 + 2 米,頂部凈空高度需比貨物高度高出 50 厘米以上,避免與障礙物碰撞。
六、禁止未經培訓人員操作超高貨物叉車
禁忌行為:由未取得叉車操作證、未接受過超高貨物作業專項培訓的人員駕駛叉車。
風險后果:操作人員缺乏對超高貨物穩定性、視線遮擋等風險的認知,無法正確判斷作業風險,易因操作失誤引發事故。
規范要求:承租方需確保操作人員持有有效《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》,且出租方需提供超高貨物作業專項培訓(如重心控制、限速要求等),培訓記錄需存檔備查。
七、禁止忽視超高貨物對貨架安全的影響
禁忌行為:將超高貨物存入不符合高度要求的貨架,或堆疊層數超過貨架設計承載層數。
風險后果:超高貨物可能撞擊貨架頂部橫梁,導致貨架結構受損、貨物掉落;堆疊層數超標會使底層貨架過載,引發貨架坍塌。
規范要求:存放前需核對貨架設計高度(每層凈空需比貨物高度高 10 厘米以上),堆疊層數不得超過貨架標識的最大層數,且貨物頂部與貨架橫梁間距≥30 厘米。
八、禁止在惡劣天氣或光線不足時進行超高貨物作業
禁忌行為:在暴雨、大霧(能見度<5 米)、強風(風力≥6 級)或夜間照明不足的環境下,進行超高貨物裝卸或運輸。
風險后果:惡劣天氣會進一步降低視線清晰度,風力可能吹動超高貨物導致失衡,照明不足時無法準確判斷貨物高度及周邊環境,增加操作風險。
規范要求:遇惡劣天氣或光線不足時,應暫停超高貨物作業;若確需緊急作業,需開啟叉車全部燈光(大燈、示寬燈、警示燈),并安排專人全程引導,確保視線清晰、環境安全。
九、相關法規與標準依據
GB 10827.1-2014《工業車輛 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:自行式工業車輛(除無人駕駛車輛、伸縮臂式叉車和載運車)》:明確叉車載荷、提升高度限制及穩定性要求。
《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》:規定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需持證上崗,禁止違規操作。
ISO 23284:2021《工業車輛 裝載、卸載和堆垛操作安全規范》:對貨物堆疊高度、固定方式及作業環境要求作出國際標準規范。
十、安全警示口訣
“超高裝載風險高,額定數據要記牢;
重心居中必固定,視線受阻需停調;
轉彎爬坡嚴限速,場地平整無障擾;
持證操作禁蠻干,風雨無光不硬挑。”
洛陽叉車租賃公司嚴格規避貨物超高操作禁忌,需租賃雙方共同落實安全責任:出租方提供符合標準的叉車并做好培訓,承租方規范操作、定期檢查,從源頭杜絕因超高引發的安全事故,確保作業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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